中心市区有398家“黑气点”

发布时间:2009-05-16 来源:东南早报
摘要:
工具车、摩托车、三轮车用来运输液化气均属不规范行为

  早报讯 (记者林文渊)为了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昨日,全市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召开,针对前期瓶装液化气市场的调查摸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泉州市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据悉,目前液化气市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三个方面:第一、非法网点多,如无证无照经营,一证多点,超范围经营等现象大量存在,仅中心市区液化气供应就存在“黑站点”398家。第二、经营行为不规范不安全。液化气储配站充装过期钢瓶、实瓶未塑封及向无证经营点提供经营性气源;液化气供应站销售过期实瓶,超量存放、无证上岗;液化气供应“黑站点”非法倒瓶,经营场所不安全因素多;液化气配送的运输车杂多,工具车、摩托车、三轮车等都用来运输液化气。第三、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害。短斤少两、以次充优、掺杂使假、价格欺诈等行为大有存在。

  此次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行动以中心市区和惠安县为试点,主要查处5种违规行为。一是无证无照供应瓶装液化气的非法供应站点;二是无运输危险化学品凭证或使用报废车辆运输瓶装液化气;三是燃气企业使用不合格、超期、报废钢瓶充装液化气,违规充装非本企业钢瓶,以及向无证照经营站点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四是短斤少两、搀假搀杂、价格欺诈、销售过期钢瓶、倒灌钢瓶等行为;五是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

    重点整治:短斤少两 价格欺诈

  早报讯 (记者谢伟端)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工商局获悉,最近,全市工商部门已排查出314户无照经营液化气的窝点。此后,将采取5项措施,整治液化气市场。

  据介绍,在全市召开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会议前,工商部门先期对液化气市场进行全面排查。目前,泉州市工商局已清查出248家持照经营单位主体资格,对许可审批文件失效的30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7户予以立案查处。排查出无照经营314户、超范围经营84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98份。

  以后,工商部门将采取5项措施,整治液化气市场:

  (一)查处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液化气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查处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瓶装液化气市场主体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等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行为。

  (三)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四)依法查处短斤少两、搀假搀杂、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五)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未经许可或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年检擅自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为。

【责任编辑: 吴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