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买时应注意产品上的警示语


超市内货架上的芦荟酸奶,均按要求标注“孕妇与婴幼儿慎用”
早报讯 (记者颜雅婷 文/图)从今年9月1日起,凡添加有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并在配料表中明确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以及每日食用量不应超过30克等警示语。这是今年卫生部等6部局联合发布的公告中提出的要求。
市场:
上架产品均标明慎用
在泉州,不少市民会把芦荟种植在阳台上,芦荟俨然是家庭小药箱:皮肤瘙痒、发炎、长痘,抹上芦荟或多或少都可以起到镇定作用。而卫生部等6部局2月6日发布的关于《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标识规定》的公告称,芦荟食用并非十分“安全”,让不少市民吓了一跳。

库拉索芦荟(网图)
近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大型超市,发现货架上含有芦荟凝胶的食品无非是饮料、营养粥、酸奶等食品,这其中,以酸奶为主,如伊利、光明等品牌的酸奶。
虽然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凡添加有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等规定9月份起实行,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含芦荟酸奶,特别是6月份生产的产品,都已在外包装的配料一栏中明确标注了“库拉索芦荟凝胶”,也明确地标明了警示语。
以往一些没有标注每日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等相关警示的芦荟食品以及饮品也纷纷不见了“踪影”。但比较遗憾的是,有部分芦荟酸奶的提示不够明显,字迹较小。
市民:
不知道芦荟不能贪食
采访中,记者发现,许多市民对于芦荟的认识还比较粗浅,认为凡是芦荟都可以外敷、内用。在市区田安路某超市的酸奶柜前,一名年轻妈妈正在挑选酸奶,当记者问及是否知道含芦荟的酸奶孕妇和婴幼儿不宜使用时,她表示不清楚,“没听说啊”。
在涂门街某超市内,一名服务员表示,芦荟酸奶销量很不错,“很多顾客喜欢买,特别是含有果粒的”。该服务员说,芦荟酸奶的消费者无年龄界限,孕妇、老人、小孩等均在列。
那么,芦荟究竟因何不适宜孕妇和婴幼儿食用呢?一位老中医表示,芦荟因有药性功能,“芦荟有通血的效果,孕妇食用容易引发流产”,同时,还易引起身体不适甚至突发病症。
“并非所有芦荟都可食用、药用。”记者从老中医处了解到,库拉索芦荟就是既可食用又可药用,所以被各国各地区广泛种植。
老中医建议,芦荟并非吃得越多就越好,“芦荟性寒,吃多了对肠胃不好”,身体虚弱者,不适宜服用芦荟。
业内人士:
购买时应注意警示语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认为,芦荟作为食、药两用的植物,内服时就应该加以注意。新规定的出台,正是为芦荟食品安全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使之更加规范化。
“芦荟并不是不能食用,只要品种正确、用量合适,还是安全、有益的。”该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市民,今后在购买含芦荟的食品、药品时,应选购有规范标识的产品。
此外,企业也应对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每日食用量作出规定。若无法确保消费者芦荟日摄入量在安全范围内,应在包装上标注每日食用量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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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拉索芦荟原产于美洲西印度群岛的库拉索群岛和巴巴多斯岛,我国称之为翠叶芦荟,日本叫“芦荟蕃拉”。其叶汁经干燥获得的生药叫“老芦荟”,为红色膏体,呈不透明的红褐色或暗褐色,也称“肝色芦荟”,载入药典中。
库拉索芦荟为多年生草本植物,茎较短,叶簇生于茎顶,直立或近于直立,每片重可达0.5~1.5kg,肥厚多汁;呈狭披针形,长15~36cm、宽2~6cm,先端长渐尖,基部宽阔,粉绿色,边缘有刺状小齿。
库拉索芦荟也可作家庭盆栽品种。后来由于人工选择的结果,在库拉索芦荟中,又有不少变种,如中国芦荟、上农大叶芦荟等。


